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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本地身份证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1. 具有咸宁市户籍的居民; 2. 年满16周岁; 3. 身体健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的条件。
二、办理材料
1.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 居民身份证相片回执(到指定照相馆拍摄,背景为蓝色,规格为32mm22mm); 3. 16周岁以上人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 16周岁以下人员需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 确认照相馆:在咸宁市范围内选择一家具有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身份证照片。
2. 准备材料:将所需材料准备好,包括户口簿、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相片回执等。
3. 办理地点:携带以上材料到当地公安局户籍窗口办理。
4. 填写申请:在户籍窗口领取并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5. 采集指纹:工作人员会为您采集指纹信息。
6. 缴费:根据当地政策,缴纳身份证工本费。
7. 领取身份证:身份证制作完成后,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领取:
a. 自取:携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办理身份证的公安局户籍窗口领取; b. 邮寄举报 -
首次办理指南
一、申请条件
1、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本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二、申请材料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由本人提供①居民户口簿、②本人的学生证、社保卡、毕业证、结婚证、驾驶证、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其它证件(其中之一)或行政村(社区、单位)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备齐相关材料;
2、到户籍地派出所(户政中心)身份证业务窗口办理,现场采集照片和指纹信息,符合条件的30个工作日内办结。
备注
邮政速递直投到户付费业务由本人根据需要自愿办理。
三、办理地点
1. 湖北省内的异地居民办理地点:各县(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居民身份证服务处。
2. 咸宁市本地居民办理地点:各县(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居民身份证服务处及公安派出所居民身份证服务处。
3. 湖北省户籍居民也可以到省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在省内外设置的所有居民身份证异地服务处申办身份证。身份证换证指南
一、申请条件
(1)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申领居民身份证;
(2)未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自愿申领居民身份证。
二、申请材料
(1)《申(换、补)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原件1份);
(2)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3)《数码照相回执》(原件1份)。
三、受理机关
各行政派出所。
四、办理程序
各派出所户证窗口受理,区公安分局人口科发证。
五、收费标准
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工本费每证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每证收取40元。
对城乡低保户、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免收工本费,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居民减半收取工本费。
六、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证。
七、办理地点
1. 湖北省内的异地居民办理地点:各县(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居民身份证服务处。
2. 咸宁市本地居民办理地点:各县(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居民身份证服务处及公安派出所居民身份证服务处。
3. 湖北省户籍居民也可以到省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在省内外设置的所有居民身份证异地服务处申办身份证。身份证补办指南
一、申请条件
1. 申领人应向派出所交验以下证明证件:
2. 申领人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书面申请。二、申请材料
1. 居民户口薄。
2. 旧身份证。
3.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回执(如属半年内第二次换领二代证相貌无明显变化的免提交照片回执)。
4. 左右手各采一手指录入指纹(通常采大拇指)
特殊:集体户口的还要带上集体户口所在的《介绍信》。办理流程
1. 派出所合成制证信息
2. 县(市、区)公安(分)局审核
3. 市公安局审核,打包上传
4. 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制作证件
办理地点
1. 湖北省内的异地居民办理地点:各县(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居民身份证服务处。
2. 咸宁市本地居民办理地点:各县(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居民身份证服务处及公安派出所居民身份证服务处。
3. 湖北省户籍居民也可以到省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在省内外设置的所有居民身份证异地服务处申办身份证。举报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