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普通高校毕业生户口迁移一站式指南

咸宁 更新于:2025-01-10 17:00
  • 莫洛俄布

    咸宁普通高校毕业生户口迁移一站式指南如下:
    一、准备工作
    1. 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 学校开具的户口迁移证; 5. 咸宁市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落户证明。
    二、办理流程
    1. 准备好以上所需材料; 2. 到毕业院校学生处领取户口迁移证; 3. 将户口迁移证及所需材料提交给咸宁市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4. 派出所审核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5. 派出所将户口迁移证及所需材料返还给毕业生; 6. 毕业生到咸宁市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7. 派出所将户口迁移至咸宁市户口所在地,并发放新的户口本。
    三、注意事项
    1. 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为三个月,请在有效期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 在办理户口迁移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咸宁市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3. 户口迁移手续办理完毕后,毕业生需及时到咸宁市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取新的户口本; 4. 如有特殊情况,如婚姻、生育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
    1. 毕业生在迁移户口过程中,如有变动,如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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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辞夏111272321

      普通高校毕业生户口迁移

       

      事项名称: 

      普通高校毕业生户口迁移 

       

      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国务院2011年5月31日签发实施)。 

       

      申请条件: 

      无限制条件 

       

      办理材料: 

      1、凭高校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须省毕办签章)。(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户口迁移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办理时间: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天8:00-12:00 15:00-18:00冬天8:00-12:00 14:30-17:30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派出所(咸宁市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三号桥派出所:07158232553

      一号桥派出所:07158267828

      岔路口派出所:07158136834

      双鹤派出所:07158180628

      十好桥派出所:07158322499

      永安派出所:07158322419

      浮山派出所:07158121281

      马桥派出所:07158811017

      官埠派出所:15727151633

      甘棠派出所:07158323217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流程: 

      1、户籍所在派出所窗口受理申请,审核材料;

      2、内部审批:治安部门审核审批(不属公示内容)

      3、户籍所在派出所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准予迁出证明》或告知不予办理的理由。

      4、申办人员凭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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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军人情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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